公平會遴選(派)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第4屆董事及監察人結果及評析

出自 直銷智庫
於 2024年6月11日 (二) 14:33 由 Admin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傳銷保護基金會第4屆董事及監察人名單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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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蔡本源、南方甫

公平會業依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9條及第14條規定,辦理完竣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4屆董事及監察人遴選(派)作業,任期3年(112.08.01~115.07.31),結果如下:


第4屆董事及監察人

一、董事共13人:

  • (一)傳銷事業代表董事3人:

陳志揚先生(本國連法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陳淑貞女士(新加坡商妮芙露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陳麗鎂女士(美商威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二)傳銷商代表董事3人:

黃大裕先生(美商丞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傳銷商)、

林國壹先生(美商安麗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傳銷商)、

林鶴洋先生(美商如新華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屬傳銷商)。

  • (三)專家學者董事5人:

謝龍發先生、吳成物先生、王素彎女士、吳翠鳳女士、陳筱琪女士。

  • (四)本會代表董事2人:

主任秘書毛浩吉先生、公平競爭處副處長葉添福先生。


二、監察人共2人:

許順發先生、王銘勇先生。

傳銷保護基金會第4屆董事及監察人名單評析

一、傳保會長期向傳銷業者收取保會費,累積基金已達三億五千多萬元;然而,在公平會的帶領下,傳保會卻長期毫無作為,自103年到112年,長達9年甚至從未成完成任何一件協助傳銷商之訴訟代償及追償案件,致使受害之傳銷商只能自尋其他管道進行自救。傳保會的毫無作為,亦徒令業者繳交之民脂民膏在無法發揮保護傳銷商功能、傳銷業者又無法取回的成況下,成為一筆爛尾帳目。

二、在本土傳銷業者多次抗議及林岱樺立法委員公開強力質詢後,公平會裝模作樣的公開徵詢傳保會第4屆董事人事改革意見,鼓勵本土傳銷業者踴躍推薦熱心業者及專家學者報名參加甄選,頗有一種洗心革面的姿態。

三、然而,公平會根本就是在「莊孝維」,112年7月傳保進行改組,其結果再次令人大失所望,此次改組,不只談不上一點點改革與進步,事實上,就傳銷保護基金會第4屆董事及監察人名單觀之,非常令人失望,公平會似乎把心一橫,毫不遮掩一直把傳保會視為禁臠的心態,公開違反本國商與外商之平衡(111年計有本國商307家佔82.31%,外商66家只佔17.69%),遴選出了一個令業者憤憤不平的霸道名單:

1,代表業者之傳銷公司及傳銷商董事共六席,除了連法公司一席為本土之外,其餘五席全都是外商,特別是美商更佔了四席。
2,學者專家董事席位共五席,其中,三席為公平會退休的「公平會幫」成員,另外二席學者則根本就是完全不懂傳銷本質、傳銷產業迫切需求的「門外漢」。
3,公平會退休的學者專家三席,加上公平會自派代表二位,「公平會幫」共佔了五席,加上二位御用學者「門外漢」,公平會計掌握有七席已過半數,凡事說了算。
4,總結上述第四屆十三席傳保會董事席位的情況,很顯然的,公平會已不再遮掩其拉幫結派,組建投票部隊來為自己一意孤行、剛愎自用護航保駕的心態,做得出這種事,這樣的政府部門,實為國家之恥,而有著這樣霸道橫行的主管機關,也難怪傳銷產業永遠要面對無解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