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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專制時代的皇帝,傲慢的態度也會很快遭遇到人民的反撲,秦始皇、王莽、隋煬帝都是血淋淋的例子。 --> 古今中外,還沒有一個傲慢的當權者最終不被自己的傲慢所反噬的例外。 傲慢者,表面上看似手操生殺予奪大權,每有洋洋得意之情。然者,傲慢者永遠也躲不過自作自受的惡果。 '''文/南方甫''' == 前言,公平會在直銷產業的功與過 == 一般的看法是,台灣自有公平會以來,所屬官員或者積極建樹不多,但大抵還能本本分分,恪盡技術官僚之職守。主管直銷行業,公平會縱無大刀闊斧的作為,但例如業務檢查或產業調查,也不能不說實實在在,為台灣傳銷產業的發展背景做出了一些技術官僚的苦勞貢獻。 唯,最近也有一種在本土直銷公司之間逐漸形成的意見是,公平會這種「積極不足、消極有餘」的管理態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台灣傳銷產業發展的扭曲。這一類本土直銷聲音認為,公平會最大的問題在於缺乏官署的肩膀,平時先替自己設好推諉責任的防火牆,遇事則劃清界線,從不敢勇於出面替主管的直銷產業說一句公道話。 公平會這種不能擔當的態度,乃造成台灣直銷產業發展超過三十年而卻無甚進步,三十年前的問題仍是今天的問題,直銷迄今仍處在於夾縫中求生存的窘境之中。 另外,還有一派更為激進的本土直銷業者甚至認為,公平會以公平為名,主管公平競爭,但是公平會卻也造就了台灣直銷本土與美商直銷不公平競爭的悖謬現實。 公平會欠缺開拓性視野的循吏性格,往往在無法因應某些意外狀況的情況下,借力美商龍頭直銷公司的經驗,做為是非曲直的衡量標準。 表面上,這種以美商老牌公司為馬首的原則並沒有錯。但是,從漫長的歷史角度來加以回顧,則公平會這種合情合理的做法,卻嚴重扭曲了台灣直銷環境的公平性。美商、外商顯然更能夠在台灣直銷土壤壯大;而台灣本土直銷公司,則幾乎沒有例外,一家又一家,全都無法避開在台灣土地上水土不服的問題,以至於台灣直銷土壤培育不出一家健碩的台灣本土直銷公司。 檢視台灣直銷三十多年的發展歷史,本土直銷公司始終無法突破每起必落的魔咒。台灣直銷歷史,甚至可以狹隘的說是美商與美商、美商與外商公司彼此競爭的過程,台灣本土直銷公司在這個過程中不要說當主角,甚至連配角都算不上。 每一家曇花一現的本土公司,只能算是台灣直銷舞台上跑龍套的臨時演員。 營業額總和占全部台灣直銷產值八成以上的前十大公司<ref>[http://www.dsthinktank.net/wiki/2001%E8%87%B32010%E5%B9%B4%E5%8F%B0%E7%81%A3%E7%9B%B4%E9%8A%B7%E5%89%8D%E5%8D%81%E5%A4%A7%E5%85%AC%E5%8F%B8 2001至2010台灣前十大直銷公司]</ref>,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一直都是美商公司的天下,在2006至2013年間,前十大直銷公司甚至有八家都是外商,而其中則有七家以上是美商公司。 台灣直銷土壤獨厚美商、外商而不利於本土公司生存發展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是,追根究底,社會的偏見、媒體的敵意、檢調的欺壓種種現象,全都源自於公平會所謂「報備不等於合法<ref>[http://www.mlmpf.org.tw/qa.aspx?lang=zh&idept=4#q11 關於報備不等於合法]</ref>」這一個不完整的主張。這樣的主張不只欠缺完整性,也充分暴露出公平會對於直銷產業的歧視與傲慢態度。 報備不等於合法,好像是說,經營直銷的企業家從一開始就有不法的、甚至犯罪的動機。報備,只是列管監管,以避免企業家犯罪動機變成犯罪行為。 報備不等於合法,具體一點比喻,就好像是把直銷企業視為很有可能危害社會的流氓;直銷公司做了報備了,就像流氓接受列管,但流氓還是流氓,報備不會使流氓變身為良民。 公平會這種從根本上否定直銷存在價值的主管態度,不可諱言,必需為台灣直銷幾十年的小媳婦般的委屈負起全部責任。 '''公平會以一個政府主管單位的角色,帶頭歧視直銷產業,至少造成以下幾個嚴重的後果:''' == 一,歧視性的主張誘導執法者魚肉直銷業者 == 由於公平會對直銷產業「報備不等於合法」的歧視性定義,導致某些執法單位例如調查局偏好拿直銷產業做業績,尤其是調查局台中市調處更以欺壓本土直銷為一種傳統。 絕大多數的直銷界人士都知道,台中地區一直是非法吸金直銷的大本營,各種五花八門的吸金手段幾乎到了明目張膽的地步。 可是,調查局台中市調處(或升格前的台中調查站),卻很少偵辦過台中這些三歲小童都知道是非法的吸金賭盤。 不只台中市調處,似乎整個調查機關,對偵辦Money Game態度也都消極曖昧。 2013年間,業界有一家名為德力邦克的日商公司在社會上炒得火紅;但是,德力邦克所販售的日本街頭按摩椅(按摩椅擺在日本街頭服務營利,直銷商再從中獲利),明顯違反「合法直銷需有具體商品」的原則,卻沒有任何調查單位對德力邦克採取行動。 即使在《直銷世紀》邀請業界專家、法界專家還有公平會官員舉辦座談會,並得出德力邦克違法的結論,調查單位仍無動於衷。 調查單位的冷處理,導致德力邦克日籍負責人大倉滿最終捲款十多億元逃之夭夭。 令人費解的是,調查局不對明顯不法的吸金公司採取行動,其背後原因到底是什麼? *1,專業不足,不能判斷何為合法直銷何為非法直銷。 *2,因外商事涉複雜外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3,與非法業者有一定程度的勾連,甚至有包庇不法,有從中取利的可能。 從調查局欺負本土直銷業者的專業手段來看,第一項專業不足的可能性即可排除。 不論縱容德力邦克捲款是第二個還是第三個原因,調查局皆無法推諉怠忽職守之責。但是,調查局在縱容德力邦克這一類明顯違法犯罪的同時,卻又不斷扮演著台灣本土直銷產業的劊子手。 一直以來,業界與學界一直都無法針對台灣本土直銷公司每起必落的怪象找到真正的原因。但如果把時間從三十年縮短為十年,再把調查局當做一個參酌因素,就可以看出調查局在打壓本土直銷企業上面,扮演了什麼樣令人咋舌的角色。 最近十年(2008-2018),曾有過三家被《直銷世紀》專文報導並高度期待過,預估可以為台灣本土直銷揚眉吐氣,與外商老大哥們一較長短的本土直銷公司。 但是,經過《直銷世紀》<ref>[http://dscentury.com/ 直銷世紀網站]</ref>報導之後,這些明日之星、台灣之光,卻無一例外的淪為調查局宰割的對象。 ==== 1,屏東K直銷公司案例 ==== 2008年,調查局台中市調查站兵分多路,用大軍壓境的恐怖手段,偵辦屏東K公司,並對待罪大惡極現行犯的模式,火速對新聞界發布破案新聞。 K公司被調查站指為重大犯罪的公司的當天晚上,檢察官偵訊後,本於「微罪不舉」的精神,建議K公司認罪協商並繳交150萬公益捐。完成協商後,檢察官即諭令K公司說:「明天你們就可以照常開門營業。」 就中華民國法律現實,只有輕罪可以適用認罪協商。如果K公司有微罪不舉的事實,那麼,調查局實在沒有理由如同圍捕十大槍擊要犯那樣,動用上百人力的陣仗欺負一家可以在第二天早上繼續正常營業的直銷公司。 更為可議的是,媒體僅僅報導了調查局如何以上百人員,兵分多路的偵辦非法的K公司的過程,對於檢察官最終以「微罪加以偵結」的事實,所有媒體卻連一筆也沒有帶上。 很遺憾的結果是,看似有權在第二天開門營業的K公司,其實在調查局的惡性操弄之下,已經失去了基本的生存權,在接下來的八年、十年,一直要面對調查局導演的負面新聞不斷在網路上流傳,不斷受到傷害。 K公司也從被傷害之前的每年七億元營業額,摔落成一年一億五到兩億元的營業額,至今仍然遲遲無法重返榮耀。 ==== 2,台中C直銷公司案例 ==== 某日,C公司H董事長接到調查局台中市調查站調查人員的電話,邀請H董前往調查站喝喝茶、聊一聊。 在調查站喝茶的過程中,調查官員提出了一些檢舉材料,語帶玄機的表示C公司的案情可大可小,並且提出了一個大事化小的公益捐價碼一千兩百萬。 H董事長自然無法接受天價,經過一再討價還價,最終H董事長同意支付四百萬元做為公益捐,而調查局也「信守承諾」,沒有把C公司的瑕疵擴大處理,也沒有刻意在媒體釀成風暴。 C公司雖然有幸躲過一劫,但是經此官員以公權力劫掠四百萬元的經驗之後,為避免再次面臨被人魚肉的痛苦,H董事長經營C公司的態度從此變得投鼠忌器、杯弓蛇影,並因此錯過了許多乘勢而起的契機,少了此前的銳氣與創新進取精神,C公司在直銷產業中也成為另外一家載浮載沉、不上不下的直銷公司。 ==== 3,八馬國際公司案例 ==== 2016年,已升格的調查局台中市調處,同樣兵分多路,用三百多人大軍壓境的恐怖手段霸凌八馬公司,以似是而非的指控及對待現行要犯的模式,又一次在司法還沒審判之前,逕行未審先判,並向媒體界散播犯罪新聞,誘導媒體肆行媒體審判。 一如偵訊K公司的情況,檢察官也很積極向八馬公司負責人王文欽提出認罪協商的建議,但王文欽以人民享有「無罪推定及公平審判」這個神聖權利為由,堅拒認罪協商。 迄今,此案仍在台中地院龜步審理,其事實真相、是非曲直,仍有待各種事證的鑑驗與法庭最終的判決。 但是,經由調查局用調查權逕行審判及誘導媒體肆行媒體審判的結果,有關八馬公司的負面新聞在網路上不斷大量流傳,不斷對八馬公司的基本生存權,並對八馬公司造成巨大的傷害超過兩年半。 == 二,歧視性的主張引導媒體對直銷充滿敵意 == 公平會帶頭歧視直銷,除了使部分執法者如調查局那樣,把捕獵直銷企業變成一種嗜血的習慣,視為一個做業績、升官發財的主要墊腳石之外,公平會帶頭歧視,也很明顯的將媒體引導向詆毀直銷價值的方向。 有紀錄以來,台灣媒體強烈批判金光黨不超過三年,批判現代詐騙集團也已經意興闌珊,但台灣媒體對直銷產業的「情有獨鐘」卻一如調查局那樣,以惡毒字眼以及充滿偏見的報導,極盡踐踏直銷之能事已經超過三十年。 媒體有揭露內幕、調查真相的職責,但在執行揭露與調查的過程,媒體也必須堅守平衡報導的精神,以避免報導淪為失去客觀價值的一言堂。 很不幸的是,自有直銷以來,媒體好像就是對直銷有血海深仇,任何直銷公司只要登上媒體版面,媒體就會自動忘記平衡報導精神,以致於有關直銷的報導,百分之99.9都是罪不可逭的詆毀、鄙夷觀點;另外那百分之0.1,則幾乎都是直銷公司花錢買版面的文宣。 媒體之所以對直銷如此嗜血與充滿敵意,其原因仍在公平會。 公平會只講報備不等於合法,卻從沒有講過一次什麼樣的直銷才是合法。公平會甚至有一個不成文的潛規則,凡事以A公司為依歸。所以,公平會雖沒有公開定義什麼直銷才是合法,卻有意無意把A公司當作合法直銷的唯一標準。而公平會的這個潛規則,也成為媒體的圭臬,因此,自有公平會以來,不論發生什麼糾紛,A公司都能夠順利躲過媒體風暴。 相對於對待A公司,或那些跟隨A公司亦步亦趨的大型美商公司,媒體對台灣本土直銷企業則普遍都有一種非拐即騙的強烈偏見。 在平常,這樣的偏見並不會外顯。但這種隱性偏見一旦有了一個介質,就會變成一種違反平衡報導原則的非理性攻擊,就好像猛獸遇見獵物那樣瘋狂追捕、無情撕咬。簡單說,媒體一但遇到本土直銷公司的新聞,就一定會自動忘記兩造平衡的原則,把明顯存在爭議的片面主張當做唯一的事實,剝奪任何抗辯的機會,用老鼠會,詐騙等粗暴的語言踐踏需要被公平對待的公司。 事實上,三十多年來,所有的媒體,從來沒有給過陷入風暴的直銷企業客觀報導的待遇,也從來沒有基於平衡報導的精神,給予出事的本土直銷公司說任何一句話的機會。從歷史的殘酷現實來看,媒體對待處在新聞風暴中心的本土直銷公司,其剝奪當事人發語權的態度,比專制帝王還要惡劣蠻橫。 如果調查局欺壓本土直銷的情形是猛於虎;那麼媒體霸凌本土直銷的態度就是餓如狼了。 一般而言,為了報導的專業,媒體在許多產業領域都有其專門記者,但是幾乎所有大眾媒體,都沒有直銷產業這一條新聞線,當然也不會有真正了解直銷內涵與價值的直銷記者。更不幸的是,真正可以操弄直銷生死命脈大權的,都是那些社會新聞記者。 報導多了血腥兇殺新聞的社會記者,只要將直銷定義為老鼠會,就算缺乏專業,也能輕鬆處理所有直銷新聞,而每一則被社會新聞記者汙名化、罪惡化報導過的直銷新聞主角,則幾乎再無翻身的機會。 媒體對直銷的強烈敵意,致使媒體在遇到直銷新聞的時候,就很自動的把第四權膨脹為司法權,對新聞主角進行粗暴的媒體公審凌遲,造成干預和影響司法公正性的「媒體審判」。 不論是媒體公審、媒體凌遲、還是媒體審判,其結果就是不斷將直銷兩個字踐踏成為一種小子皆可群起而攻之的齷齪產業,正可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很不幸的是,歧視與偏見最容易傳承。因此,不同世代的媒體人對直銷的歧視與敵意也從未減少。在媒體的長期詆毀下,社會大眾對直銷的負面評價也被不斷傳承下來。社會新聞記者罵直銷為老鼠會歷三十年而不變,直銷就是老鼠會也因此在社會上形成一個根深蒂固,難以扭轉的認知觀點。 == 三,歧視性的主張助長社會負面觀感 == 在直銷界,直銷參加人第一個要面臨的大難題就是父母、配偶或者好友的質疑、口角乃至於傷害。 父母、配偶、好友的第一個反應一般都是激烈的反對,他們的理由通常都是,職業無貴賤,唯獨直銷卑賤。他們說:「工作不好好做,幹麻去跟人家做傳銷仔,跟人家加入老鼠會。」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父母、配偶、好友,對直銷業態的特質,優劣問題都不甚明瞭,但當他們責備起自己的親人好友墮落做直銷的時候,卻都同樣振振有詞,讓剛剛加入直銷事業的那個新人無地自容、悔恨交加。 父母,配偶,好友振振有詞的背後,其實就是一種強烈的社會價值意識,痛責加入直銷的不是,往往可以如同嚴厲譴責殺人放火、姦淫擄掠之徒那樣理直氣壯。 經過公平會帶頭歧視,檢調公權魚肉,媒體偏見仇視等三股左右社會價值的力量長期影響之下,全體社會對於直銷的負面認知,乃成為直銷產業另外一股,也是最主要的產業發展阻力。 更不幸的是,這樣的扭曲式的認知,並不是某個時期獨有的斷代誤解,而是會在世代之間不斷延續的「仇恨直銷的傳統」。 == 四,歧視性的主張導致嚴重不公平競爭 == 既然政府主管單位、檢調公權、媒體報導以及社會價值認知四股強大力量一致歧視、欺凌、仇視、扭曲直銷產業,何以直銷業者從未努力為改善自己的生存環境做出比較積極的行動呢? 這個弔詭的現象,背後其實存在著一種不公平競爭的因子。 而這個因子,乃使得台灣直銷發展超過三十年,美商公司總是遙遙領先本土公司的奇特局面。 按當代流行語彙,本土公司遠比美商公司更接「地氣」,本土直銷公司在台灣的直銷土壤應該比外來種活得更健康更勃發。但歷史卻告訴我們,本土直銷土壤卻對本土直銷公司的生存發展存有致命的劇毒。 因為,三十年來,除了一家P公司之外,幾乎沒有任何一家本土直銷公司可以在前十大公司排行榜上存活超過四年。近年來,台灣直銷前十大排行榜又多了一家八馬公司,正當業界對八馬投以驚奇的目光之際,調查局的欺凌與數十家媒體全面罪惡化的報導,再一次迫使八馬公司也必須跟前仆後繼的老前輩一樣,面臨'''本土直銷土壤對本土直銷公司有毒'''的考驗。 這個台灣直銷土壤只適合美商公司的歷史現象,歷來不知難倒了多少直銷專家,各種「溢美美商,輕蔑本土」的說法不一而足。 有人說,美商公司有歷史與經驗的優勢;有人說美商公司這個系統好,那個系統棒。 更多的人,認為卻又不好明說台灣人不如美國人,台灣老闆不如美國老闆。 但不論哪一種主張,都不能夠替本土直銷公司總是每起必落的現象給出一個周延的理論模型。 如果台灣人腦袋確實不如美國人,或者台灣人自私好鬥性格不利於直銷企業的發展,那又將如何解釋台灣經理人一進到美商公司,就是腦袋一流、表現超優,可以替A、N、H等美商公司在近百個市場中,創造足為全球模範生的經營表現。 顯然的,討論美國人台灣人誰比較聰明是一個不會有答案的口水之爭。 當我們把思維從誰比誰更有聰明才智這個方向轉移開來之後,我們就會更理性發現,原來本土直銷土壤不利於本土直銷公司的答案,就在我們眼前,答案也就是就是上述那四股歧視直銷、打壓直銷、仇恨直銷的力量。 在公平會帶頭歧視直銷,檢調習慣魚肉直銷,媒體以詆毀直銷為職志,導致社會普遍對直銷觀感不佳的情況下,那些需要或想要在直銷領域找尋方案的民眾,只好從不被肯定的產業中,選取少數有歷史有口碑的公司。 口碑,這個看似古老的廣告傳播概念,也因此在台灣直銷產業領域中,變成一個至關重要的競爭因素。在直銷價值被完全貶抑扭曲的台灣社會裡,口碑乃成為了突破公平會的歧視、檢調的魚肉、媒體的偏見及群眾的仇視的最佳防禦工具。有條件宣稱「有歷史、有口碑,在全球不同市場備受肯定」的美商跨國直銷公司,無疑擁有了得天獨厚的優勢。 由於公平會長期用「報備不等於合法」的官腔,帶頭否定直銷的合法性,歧視直銷的正當性,最終乃造成職司「公平競爭」的公平會,竟成為台灣本土直銷與美商直銷三十年不公平競爭的罪源禍首。 <br>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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